(作者是工研院能環所/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轉摘自【2008/08/10 經濟日報】
近幾年全球氣候異常現象頻傳,使大家關心溫室效應節能減碳議題;而新興國家快速發展,原油等基本物料價格大福提高,讓大家正視地球資源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需要節省資源的使用。從愈來愈多人記得關燈、拔插頭、自備環保袋、環保筷等可以證明,節能環保已經從宣傳口號,慢慢轉化為可落實於生活中的行動。
而在更早之前,電子業就開始受到許多環保法規的管制與環保團體的監督,電子業也自覺需要為環保付出更多的行動。因此近十年來,電子業整體供應鏈為「禁用/限用有害物質」、「廢棄產品回收」及「節能減碳」等能環議題忙得不可開交。
因為電子產品使用電力,與溫室效應有很大關係。電子產品是科技與流行時尚的指標,在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消費者不停的追求流行下,製造了大量電子廢棄物。聯合國環境計畫(Unep)估計全球每年至少會產生5,000萬噸以上電子廢棄物;這些富裕國家產生的廢棄物,絕大部分被送往貧窮國家處理,過去是中國與印度,近年中國、印度快速興起,管理規章趨嚴,愈來愈多廢棄物被送往非洲處理。
電子廢棄物若經由妥善處理,對環境並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真正處理電子廢棄物的貧窮國家,都以最簡陋的露天燃燒或河邊酸洗方式處理並獲得銅;燃燒的濃煙曾造成阿比尚(象牙海岸的首都)至少死亡十人,並讓7萬多人需要尋求醫療;酸洗廢液流入河川、土壤更讓水質與大地受到汙染;而他們取得值錢的材質後,其他部分就任意掩埋或丟棄,讓大地再次受到傷害。所以電子產品被要求禁用/限用有害物質,以免產品在廢棄後遭不當處理時造成嚴重汙染問題。
有害物質限用 歐盟積極
法規是最直接可促成有害物質禁用/限用的政策工具,歐盟在這方面最為積極,2003年公告的RoHS指令,對電子業影響最為深遠;RoHS指令要求電子電機產品中不得含鉛、鎘、汞、六價鉻、聚溴二苯醚(PBDEs)及聚溴聯苯(PBBs)等六種有害物質。
若將電子產品所含之物質清單(BOM表)展開,常含有成百上千種物質,要透過一層又一層的供應商取得所有材料不含這六種有害物質的證明文件,確保產品符合要求是一項艱鉅的工作。
因此,從2003年RoHS指令公告到2006年7月執行在電子業供應鏈掀起軒然大波,廠商從不知所措到完成材質盤查提供證明文件給客戶,電子廠商逐步建立了綠色材料管理能力。亞洲是電子產品最大製造基地,因此台灣、中國、日本及韓國受影響最大;而中國、日本及韓國也比照歐盟訂定RoHS指令,管制內容與歐盟大同小異,欲輸入這三個國家銷售的產品都需符合指令要求。
不管是環保理念的提升或是貿易報復的手段,RoHS指令已經讓電子業無害化設計走向全球共同標準,可以預期未來歐盟將繼續增加限制項目,而其他國家、地區也會持續跟進。最明顯的例子是挪威的PoHS;挪威不是歐盟會員國,他們在2007年6月提出消費性產品在生產、進出口及銷售時,每一均質材料的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法令規定的限值。相較於RoHS指令PoHS的涵蓋範圍更廣,包含所有消費性產品;限制物質較多共有18項,其中只有鉛(Pb)與鎘(Cd)兩項限用物質與RoHS相同,在含量限制上也更為嚴格。
而歐盟「化學品之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度(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以下簡稱REACH)則是將物質管制推向另一個境界。原因是以往某一化學物質只要沒有證據顯示它是危險的,那麼它就是安全的;而REACH制度則認為,任何化學物質在尚未證明其是否存在危險前,它就是不安全的。
相較於RoHS指令管制電子電機產品,REACH管理重點則是原料;由於化學品之運用範圍廣,大部分製造業都有化學品的需求,因此無論是上游的化學品製造商、產品製造商甚至到下游的貿易商,都會受到此法令的影響,只差別在影響時程的不同。
依法國化學工業公會調查報告,REACH實施後衝擊較大的產業,包括半導體電子業、汽車零組件、鋼鐵製品、紡品、橡膠業及塑膠業等,其中半導體業使用之化學物質,未來隨REACH各階段工作的推動,將有10%至40%之電子業化學物質要被更換掉;如何找到適合又能穩定供貨的替代物?是許多產業要共同努力的目標。目前REACH只先規範生產化學品的廠商,之後才會陸續規範產品廠商;但是REACH法規相當複雜,企業內部必須先了解規範內容,才能確實執行。
規範生產責任 節能減碳
禁用/限用有害物質只是邁向綠色電子產品的第一步,要求生產者回收廢棄產品的「延長生產者責任制度」已從歐盟開始執行。歐盟在2003年公布RoHS指令同時也公布WEEE指令,規範生產者在產品廢棄時需負起回收責任,並規定每類產品的回收率讓資源可以循環再利用。要達到WEEE規定的回收率並不困難,但是回收處理實務上並非如此。舉例而言,所有塑膠都可以回收,但是牽涉到回收技術的難易度與再生料市場價值,所以實際上塑膠無法做到全面回收。
此外,人工拆解占總處理本很重要一部分,因此是否易拆解也影響真實回收率。因此,產品在設計時就考慮日後廢棄回收時材質是否容易回收再利用?是否仍易拆解?從珍惜資源的觀點儘量延長產品的使用壽命,當產品停產後能持續數年提供該零件;在不影響產品性能下適量添加二次料,這些都是電子業努力的目標。
溫室效應無疑是目前最火熱的環保議題。國際間有多項與節能減碳相關計畫,例如英國非營利組織「碳揭露專案」(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是由全球各大投資法人合作發起,向國際間大型企業集團要求盤查並公開他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處理氣候相關之投資風險與機會的因應策略報告。而另一個全球性組織供應鏈領導聯盟(Supply Chain Leadership Coalition)則與CDP合作,由他們為供應鏈領導聯盟調查團體內成員公司供貨商的碳排放情況,並據此訊息對各供應商進行評估。
雖然我國並非京都議定書簽署國,國內廠商仍會收到國際組織和客戶的調查表,因此廠商已陸續展開溫室氣體盤查工作。除了溫室氣體盤查與投入製程排放減量外,產品節能設計是另一項重點。全球個人電腦處理器龍頭廠英特爾發起電腦產業拯救氣候行動計畫(Climate Savers Computing Initiatives, CSCI)訂定了嚴格的電腦和零組件能源效率標準,邀請全球製造商生產具電源使用效益的電腦和元件。透過上下游廠商協同研發可以降低各廠風險,因此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75家企業及組織參與此計畫,目標在西元2010年降低50%的電腦耗電量。
綠色電子產品 大勢所趨
當還沒有一大堆管制產品的環保法規時,市面上就有一些環保標章產品,因為環保標章產品售價常略高於一般產品,在市場上總是曲高和寡,因此政府的綠色採購是廠商生產綠色電子產品的重大誘因。美國環保署公布的「電子產品環境評估工具」(The Electronic Produc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Tool,EPEAT)依減少/削減對環境有害物質的使用、原材料選擇、產品最終設計、延長產品生命周期、能源節約、產品使用後廢棄管理、企業執行績效及產品包裝等環保設計準則將產品區分為銅牌、銀牌與金牌,廠商採線上註冊方式自我宣告,作為供應商、通路商與消費者購買參考。
美國政府規定聯邦機構採購電器產品時,若該產品項目具備EPEAT規格標準時,其採購量中至少95%需為EPEAT登錄產品。我國政府採購法則是規定,環保標章產品可比相同效能產品增加10%的價差。
過去政府綠色採購和企業形象是促使廠商生產環保產品最大的原因,但是當消費者愈來愈有環保概念後,綠色產品成為主流趨勢。2005年歐盟公布的能源使用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EuP指令)要求生產者在產品開發時就要考慮到產品生命周期各階段(原料使用、製造、配銷、使用、棄置)對環境可能的負面影響,尋求其他可能的替代技術加以改善,以減少資源消耗與汙染排放。這個包括「禁用/限用有害物質」、「廢棄產品回收」及「節能減碳」三大環保理念的環保產品指令,被視為將一統各環保指令的終極指令。
原訂2008年開始執行的EuP指令卻因為各類產品實施方法尚未出爐而將時間一延再延,最主要原因是如何將產品環境衝擊資訊轉換成可量化、而且是產業可以做到的方式,一直未得到歐盟執委會與各利害相關團體之共識。國際大廠為因應一波波的法規管制,已將各種要求項目轉化為綠色採購政策,納入經營決策並要求供應商配合;所以雖然EuP指令實施方法尚未公告,較積極的大廠為了獲得產品環境衝擊數據已經依EuP指令精神對供應商進行產品生命周期盤查; 雖然其難度遠勝於RoHS指令六項有害物質調查,但仍透過採購力持續執行。可預期將有愈來愈多企業對供應商提出產品生命周期盤查的要求。
環保種子在培育多年後終於開始發芽,當市面上出現愈來愈多的綠色電子產品時,也表示電子業供應鏈在背後做了非常多的努力,除了給這些廠商掌聲外,也期勉大家請繼續努力。
這文章寫的太好了
農業的戰略思維該當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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